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总支于11月29日-12月5日举办“宪法晨读”活动。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各学院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活动主题,开展了第八届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在活动中,同学们认真的在教室里齐声朗读宪法。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了解了宪法相关知识,增强了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
本次活动旨在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加强大学生对宪法的理解,使宪法走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理解宪法的内容和精神,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新青年,有责任有义务弘扬宪法精神,吉交院学子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维护宪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全校共3000余名学生参加了“宪法晨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