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

作者: 时间:2018-04-11 点击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语言文字规范
GF 3007—2006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
The Universal Phonetic Symbol Set in China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中国通用音标符号分类、排序、命名的原则以及具体的分类、排序和名称,给出了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的常用集和次常用集。
本规范给出的各类音标符号适用于语言研究、语言调查、语言教学及相关的科学研究、出版印刷、信息处理等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
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1)汉语拼音方案 (1958 年2 月11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
2)GB13000.1-1993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3)GB/T 20000.2-2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 部分:采用国际标准的规则(ISO/IEC
Guide 21, Adoption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s regional or national standards, MOD)
4)ISO/IEC 10646.1-1993 信息技术 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


3 术语


3.1 国际音标(The International Phonetic Alphabet)国际语音学会制订的、可以用来标记各种语言的符号。国际音标符号主要选用拉丁字
母,为了能准确标音,也使用特制符号。
3.2 国际语音学会(International Phonetic Association)
国际语音学会(IPA)是世界知名的语言研究机构之一,成立于1886 年。该学会制订和发布国际音标,主办语音研究的专业刊物《国际语音学会学报》,在世界语言学界有重要
影响。
3.3 元音(Vowel)
也称“母音”。与辅音相对的两大语音分类范畴之一。元音发音时声带振动,发音通道没有出现阻塞或明显的摩擦。
3.3.1 圆唇元音(Rounded Vowel)
嘴唇拢圆时所发的元音。
3.3.2 非圆唇元音(Unrounded Vowel)
嘴唇展开呈扁平状时发的元音。
3.3.3 前元音(Front Vowel)
舌位较前时发的元音。
3.3.4 后元音(Back Vowel)
舌位较后时发的元音。
3.3.5 央元音(Central Vowel)
舌位不偏前不靠后、舌头自然置于口腔中央时发的元音。
3.3.6 高元音(Closed Vowel)
又称“闭元音”或“关元音”。发音时开口度最小的元音。
3.3.7 近高元音(Near-closed Vowel)
开口度稍低于高元音的元音。
3.3.8 低元音(Open Vowel)
又称“开元音”。发音时开口度最大的元音。
3.3.9 近低元音(Near-open Vowel)
开口度稍高于低元音的元音。
3.3.10 中元音(Mid Vowel)
开口度介于高元音和低元音之间的元音。
3.3.11 半高元音(Sub-closed Vowel)
又称“半闭元音”或“半关元音”。开口度介于高元音和中元音之间的元音。
3.3.12 半低元音(Sub-open Vowel)
又称“半开元音”。开口度介于中元音和低元音之间的元音。
3.3.13 舌尖元音(Apical Vowel)
舌尖前部与硬颚形成非常狭窄的发音通道时发出的元音。
3.3.14 紧音(Tense Voice)
又称“紧元音”、“紧嗓音”。指一种通过控制喉头和咽部的紧张度发出的音。紧音一般
认为属元音,也有研究证明紧音属整个音节。紧音现在没有专用的符号,惯例是在听感近似
的元音下加短横线来表示。
3.4 辅音(Consonant)
也称“子音”,与元音相对的两大语音分类范畴之一。辅音发音时发音通道发生了阻塞
或明显的摩擦。
3.4.1 清辅音(Voiceless Consonant)
发音时声带没有振动的辅音。
3.4.2 浊辅音(Voiced Consonant)
发音时声带发生振动的辅音。
3.4.3 塞音(Plosive Consonant)
又称“爆破音”、“破裂音”。发音器官先完全闭塞(成阻),形成压力(持阻)后再突
然放开(除阻)形成的辅音。
3.4.4 擦音(Fricative Consonant)
又称“摩擦音”。气流通过时形成明显摩擦噪音的辅音。
3.4.5 塞擦音(Affricate Consonant)
发音器官先闭塞(成阻),除阻时形成摩擦的辅音。
3.4.6 送气(Aspirated Consonant)
辅音除阻时有较强的气流。
3.4.7 不送气(Unaspirated Consonant)
辅音除阻时没有明显的气流。
3.4.8 清化(Devoiced)
发浊辅音时声带没有振动。清化符是一个上加或下加的小圆圈。
3.4.9 浊化(Voiced)
发清辅音时声带发生了振动。浊化符是一个下加的小尖角。
3.4.10 吸气音(Click)
又称“搭嘴音”。指发音器官先完全闭塞(成阻),形成压力(持阻)后突然放开(除
阻)向口腔内部吸气时形成的非肺部气流辅音。吸气音都是清辅音。
3.4.11 缩气音(Implosive)
又称“内破音”、“内爆音”、“吸气塞音”。指一种喉部下降,带动口腔气流向里流动时
产生的非肺部气流塞音。缩气音一般是浊辅音。
3.4.12 紧喉音(Creak)
又称“喉化音”、“嘎吱声”或“嘎裂音”。由声带的一端极缓慢地振动产生的一种有明
显噪声的辅音。紧喉音是在听感近似的辅音下加浪号来表示。
3.4.13 近音(Approximant)
又称“半元音”、“半辅音”、“无擦通音”、“通音”。多指位于音节边界,发音时带有轻
微摩擦的浊辅音或元音。
3.5 声调(Tone)
在一些语言中,语音(或字音)的高低升降是区别意义的重要因素之一。这种有音位
价值,以高、低、升、降为表现形式的语音就是声调。
3.5.1 调高(Pitch)
又称“音高”。指语音音调的高低,是构成声调和语调的决定性因素。音调的高低取决
于基频的大小,一般以赫兹(Hz)为计量单位。
3.5.2 调型(Tone Pattern)
声调平、升、降、曲等的表现形式。以北京话为例,阴平是平调(高平),阳平是升调
(中高升),上声是降升调(次低降+次高升),去声是降调(全降)。
3.5.3 调类(Tone Category)
声调的类别。在汉语中,中古汉语有平声、上声、去声、入声等四个调类;北京话(不
计轻声)有阴平、阳平、上声、去声等四个调类。
3.5.4 调值(Tone Pitch)
声调高、低、升、降等的具体读音。以北京话的四个声调为例,阴平的调值是高平(
55),阳平的调值是中高升( 35),上声的调值是次低降+次高升( 214),去声的调值是全
降( 51)。
3.5.5 变调(Tone Sandhi)
指有的字音的声调在语流中发生了变化,这种与原单字调不同的声调就叫变调。
3.5.6 轻声(Neutral Tone)
某些字音的声调在一定条件下读得比较轻而短,这种与单字调相比较轻较短的声调就
叫轻声。
3.5.7 平调(Level Tone)
从开始到结束都比较平直,没有明显起伏的声调。如北京话的阴平调[  55]。
3.5.8 升调(Rising Tone)
开头部分比较低,然后上扬的声调。如北京话的阳平调[ 35]。
3.5.9 降调(Falling Tone)
开头部分比较高,然后下降的声调。如北京话的去声调[ 51]。
3.5.10 降升调(Fall-rise Tone)
又称“曲调”、“凹调”。指先降后升的声调。如北京话的上声调[ 214]。
3.5.11 升降调(Rise-fall Tone)
又称“拱调”、“凸调”。指先升后降的声调。如福州话的阳去调[ 242]。
4 音标符号的分类原则
4.1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以国际语音学会音标符号的分类原则为基础,并根据中国语言学
界使用音标符号的惯例适当加以调整。
4.2 根据这个分类原则,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把音标符号分成辅音和元音符号、声调符号、
附加符号等三类。
5 音标符号的排序原则
5.1 辅音音标和元音音标的字符形体比较复杂,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以汉语拼音字母为归
类目标,先建立音标符号与汉语拼音字母的对应关系,然后按汉语拼音字母表的顺序统一排
序。在汉语拼音字母表中无法找到对应关系的音标符号则放在“Z”字母之后排序。
5.2.1 声调符号的排列顺序是:中国传统的调类号,国际语音学会通用的声调符号,五度
制字母式声调符号。
5.2.2 调类号的排列顺序是:阴平,阳平,阴上,阳上,阴去,阳去,阴入,阳入。
4
5.2.3 国际语音学会通用的声调符号的排列顺序是:上加符号,旁加符号。
5.2.4 五度制字母式声调符号的排列顺序是:平调,升调,降调,降升调,升降调,平升
调,平降调,升平调,降平调,轻声。
5.3 附加符号根据国际语音学会最新公布(修订至2005 年)的附加符号表排列顺序。中
国语言学界使用的附加符号插入相应的位置。
6 音标符号的命名原则
6.1 参照国际语音学会的学术规范命名元音符号、辅音符号和各种附加符号,并根据中国
语言学界的使用习惯进行调整。
6.2 根据五度制原理命名五度制字母式声调符号。
6.3 根据汉语语言学的学术传统命名调类符号。
7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的说明
7.1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是在全面收集、整理中国语言学界、文化教育界、印刷出版业界
使用的各种音标符号的基础上制定的,这个符号集同时还全面兼容国际语音学会制定的国际
音标符号。
7.2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分“常用集”和“次常用集”两个部分。常用集收列中国语言学
界和文化教育界经常使用的音标符号。次常用集收列中国语言学界和文化教育界不常用的音
标符号。其中包括中国及亚洲地区的语言中不用的音标符号;国际语音学会早期使用过,现
在已停用的音标符号;以及使用频率比较低的音标符号。
7.3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收列音标符号的总数为627 个。其中,常用集计410 个音标符号,
次常用集计217 个音标符号。常用集中,元音辅音符号为115 个,编号是001-115;声调及
语调符号为247 个,编号是201-447;附加符号为48 个,编号是501-548。次常用集中,元
音辅音符号为90 个,编号是601-690;声调符号为95 个,编号是701-795;附加符号为32
个,编号是801-832。
7.4 以下是一些附加标记的含义:
①在序号后加“※”:中国语言学家使用,但IPA 尚未正式认可的音标符号。
②在序号后加“+”:其他国家的语言学家使用,但IPA 尚未正式认可的音标符号。
③在序号后加“×”并注明年代:国际语音学会已停用的音标符号。后面的年代为停用
的时间。
④在“语音学描述”一栏加“/”:该音标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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